伍姓孩子起名,伍姓孩子起名大全
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伍姓孩子起名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伍姓孩子起名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明朝历史上轰动大江南北的"蚕神******",究竟是怎么回事?
所谓的“蚕神******”记录在《治世余闻》一书中,案件发生在明朝弘治年间,地点在湖州,情节很诡异,大致过程是这样的:
当地有一位姓伍的大户人家,种桑养蚕。有一年蚕养得太多,桑叶的产量不够吃,只好放弃一些蚕,一共有十几筐,直接埋到土窖里,任其死掉。
伍家又派三位家仆驾船去买桑叶,回来喂蚕。三个人到市上白跑了一趟,没买到桑叶。驾船返回时,突然有一条几斤重的大鱼从水里窜上来,落入小船中。三个人大喜,准备带回去送给主人。
三人半路要经过一个名叫皂林的地方,明朝时这里设有一处巡司,负责盘查往来的船只、货物。三个人的小船有一点不寻常的地方,引起巡司官员的注意,就是小小的一只船,却用了两只橹,跑起来特别快。于是官员追上去盘查,这一查果然查出了毛病,船仓里竟然装了一条人腿。
三个家丁也吓了一跳,那个船仓里明明装着那一条几斤重的大鱼,哪里来的一条人腿?
这个已经属于刑事案件,三个家丁被送到浙江按察司,投入了牢狱,严刑审讯,要他们交待人腿是哪里来的,他们是不是在哪里害了什么人?
古人的审案手段是很可怕的,根本不会顾及什么嫌疑人的权益,屈打成招的例子太多太多。而在这个案子当中,三个人的小船上藏了一条人腿,说明三人肯定有命案在身,或者了解某桩命案的实情,所以浙江按察司的审案人员毫不手软,根本不相信什么大鱼的鬼话,只管痛打,要他们说出尸体藏在哪里。
三位家丁熬不过去,只好胡乱招供说:尸体藏在伍家。办案人员带着他们回去寻找尸体,他们胡乱指了一个地方,挖下去,原来就是埋蚕的地方,十几筐蚕已经无影无踪,挖出来的竟然是一具少腿的尸身。
古人由于认知有限,经常将一些不可控的物体或者力量归结于神。由此,演化出了很多的神祇,比如主管财富的财神赵公明、主管降雨的龙王,以及管理土地上庄稼生长的土地公等等。
同样,各行各业也有自己的神祇,比如从事农业的人会祭祀三皇、山神、仓神、蝗神、土地神等等,从事渔业的人员会祭祀天妃、鄱官神等。从事运输业的人员会祭祀马神。而从事养蚕织丝业,在民间则祭祀马头娘,这里的马头娘就是民间传说中的蚕神。
古代神话传说中,蚕神本是蜀地女子。有一段时间,他的父亲外出,过了很久也没有回家,这时他的母亲非常担心,于是向天恳求,谁能够把自己的丈夫带回来,便把自己漂亮的女儿许配给他。
话音刚落,家中养的马奔出家门,过了几天就把男主人带了回来。女主人当时非常高兴,不过看到带回夫君的竟然是自己家的畜生,所以对嫁女一事食言了。
丈夫听了妻子的赌咒后,立刻把这匹马杀了,并且将马皮晾晒了起来。后来,这家的女儿路过马皮,马皮竟然裹挟者她飞走了,当人们发现马皮是,这家的女儿已经化成了一个蚕蛹。由此,民间奉祀她为蚕神。
既然成为了民间祭祀的蚕神,那么马头娘就需要保佑蚕农们丰收,同时也会防止蚕农们虐待蚕蛹。
明代文学家陈洪谟撰写的《治世馀闻》中有这样一个故事。明朝弘治年间,有一起蚕神******。当时,湖州人以养蚕织丝为业,在湖州安吉县有一个姓伍的大富豪,家中有大量桑树林,而且还有数不胜数的蚕。
蚕的繁殖能力惊人,但桑树叶的产量却跟不上来。时间长了,伍家人便准备抛弃一些蚕蛹,于是,伍家的家主派遣了三个家丁抛弃了十余框蚕,把它们埋到了一个地窖之中。
“蚕神******”和蚕神并没有多大的关系,其实就是一起正常的刑事案件,并没有那么多的悬疑色彩,更没有没啥怪力乱神的现象,只不过传的人多了,"蚕神******"
就成了一件十分神秘的案件了。
什么是蚕神?
蚕桑在我国传统的小农经济模式中,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,也因此由蚕进而演化出的蚕神,在中国古代的民间信仰中,也一直占据着一席之地,蚕神顾名思义也就是专门掌管蚕桑的神明,黄帝的妻子嫘祖发明,并传播了养蚕缫丝的技术,也因此被后世尊为“蚕祖”,后来在民间嫘祖也被奉为了蚕神。
中国古代一直对祭祀“蚕神”十分重视,上至皇室,下到民间百姓,在养蚕之前都会开展隆重的祭祀活动,有的地方甚至会杀牛祭祀蚕神嫘祖,另外在一些地区,祭祀蚕神不只是为了祈祷丰收,也有祛除疾病邪祟的寓意。并且在中国古代,的确有很多贫穷的人家,因为从事蚕桑逐渐致富的事例。
蚕神******究竟是怎么回事?
相传在弘治一朝,也就是明孝宗朱祐樘这一朝,明朝社会稳定,经济繁荣,在湖州安吉县有一户姓武的人家,就是靠着蚕桑发家致富了,他家养的蚕越来越多,但是这家人自己种植的桑树十分有限,平时需要卖些桑叶来养蚕,但是有一年养蚕时,桑叶的产量跟不上了,一时之间也买不到那么多桑叶,十几筐蚕养不了,只能让家里的三个伙计把十几筐蚕全埋在了地窖里。
伙计们处理完蚕后,主人又对他们说道:“虽然这十几筐蚕处理了,但是还在有很多蚕没有桑叶吃,你们还得去集市上买点桑叶回来喂蚕。”第二天三个伙计就乘船去集市上买桑叶,但是在集市逛了一整天都没有买到桑叶,只能坐船先回去,在船上几个人正愁着怎么去交差时,河面一阵翻滚,一条鲤鱼就跳上了船。
三个伙计就想着先把这条鲤鱼拿回去给主人交个差吧,没过多久就遇上了一艘在河上巡查的官船,对三个伙计乘坐的这艘船例行检查,他们就问伙计们船舱里装有货物吗,三个伙计回答道就一条鲤鱼啊,捕快进船舱检查,哪有什么鲤鱼?船舱里分明就是一条才砍下不久的人腿。
捕快把三个伙计逮捕了,在大牢里衙役们对三个伙计一番拷打,审问人是不是被他们杀的,尸首藏在哪里,很快有一个伙计就扛不住了,承认了人是他们杀的,尸体藏在了武家的地窖里,衙役们赶到了武家去搜查,在地窖里发现了一具少了一条腿的尸体,而十几筐蚕却不见了踪影,三个伙计和主人一同认罪伏法了。
结语
这本来就是一起刑事案件,但是在科技还不发达,百姓普遍愚昧的封建社会时期,这件事情却被传为了武家杀死了太多蚕,被蚕神报复了,将十几筐蚕变成了一具尸体,这种说法明显就不可信,之前在地窖处理蚕顶多是个掩人耳目的做法,古代的这些养殖户,通常都会有一个预算,有多少桑树,能养多少蚕早就算好了,怎么可能会出现多养了十几筐蚕这种增加成本的情况呢?
我是玄坤,一个热爱并不断学习历史文化的求学者,每天一点分享,期待着们的关注留言,能多和大家交流学习,感谢各位阅读,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!
悟空问答,有问有答,且听大狮来答题。
明朝弘治年间,在湖南安吉县曾发生一桩离奇命案,此案被后世称之为“蚕神***案”。此案初看,也的确有些离奇,待得破案之后,才发现不过怪力乱神,人云亦云吹吹牛皮罢了。
此案被明代文学家陈洪谟收揽于著作《治世馀闻》中,其中写道弘治中期,蚕丝业盛行,湖南数地百姓弃田种桑,以作养蚕之用,许多贫苦人家,借助养蚕而发家;原本富户,买蚕卖丝更是赚得钵满盆满,***皆云养蚕好。
为扩大产业规模,蚕户每年留存大量蚕种。蚕种越来越多,可桑叶供给却跟不上,纵使出高价收购,也难获新鲜桑叶,蚕户只能是忍痛丢弃部分蚕种。湖南安吉有个大户伍家,家族靠养蚕发家。他家世代养蚕,招募许多人手,售丝收入颇丰,可谓当地首户。往年桑叶供给有余,可唯独今年雨水不足致使桑树枯死不少,以至于桑叶不够用。伍家主人只能忍痛命家丁“弃蚕十余筐”,这些蚕被搁置地窖之中。为了弥补桑叶缺口,他命三个家丁拿银子到外乡购买桑叶。
三人驶船去外乡,转了许久也没买到桑叶。三人认为晦气,回家必挨主人骂,结果在回程途中撞上大运。驶船在水面行走之时,突然一条大鲤鱼从水中一跃跳到船上,这条大鲤鱼足有十余斤重,须子长有一尺,鱼尾呈红色,鳞片足有酒盅大。好鱼,好鱼啊。
三人一想,没买来桑叶主人肯定要骂,若是把这条大鲤鱼送给主人,再说上几句吉祥话,主人一高兴,兴许就饶恕自己了。三人轮番快速划船,船到了皂林时,被一群巡检司的衙差叫停。衙差见他们船小,却用两个撸急行,便怀疑船上有朝廷禁售的私货。衙差问询船上有何物,三人说船上只有大鱼一条别无他物。衙差不信,上船亲自查看,结果在甲板之下发现有个暗格,在暗格之中赫然有条新鲜人腿。
好哇,好个***害命的奴才。不由分说,三人便被衙差扭送官衙。有道是根是木雕,不打不招;人是苦虫,不打不行。一通水火无情棒之后,三人被打得哭爹喊娘,可死活就是不承认船上那条无名大腿跟自己有关。不说实话接茬收拾,其中一个实在熬不过,遂说出实话。
他承认人是他们三个杀得,尸体就藏在伍家地窖之中。太爷遂带领衙差押解三人到了伍家,进入地窖查看,果不其然地窖之中有具尸体。这具死尸身躯完好,唯独少了一条腿,将船上发现断肢与之比对,伤口完全吻合。
不过奇怪的事儿来了,原本放置在地窖之中的十余筐弃蚕不见踪影,只多了这具无名尸体。坊间纷纷传闻这是蚕神作怪,伍家这些年杀蚕太多,蚕神予以报复。于是乎“蚕神***”迅速传开,***皆认为是蚕神报仇。
然此案颇有许多蹊跷之处,尸体是谁无从辨认,纵使蚕神报仇,也应该杀他老伍家人,不可能杀个外人藏在他家。再者只将一条大腿带走又为何故?没道理,实在没道理。
说不定就是伍家主人与某个家丁合伙串谋***。这个家丁就是指认藏尸之地的那个,因为另两个自始至终都坚持自己没***,唯有他说了***,并且说出藏尸地点。极有可能主人与他合谋,先***装将弃蚕放入地窖,而后以桑叶不够需到外乡购买桑叶为名,让两个不知情的家丁跟随那个串谋的家丁一块儿去,为的是作为时间证人。三人走的是水路,与主人串谋的家丁本想弃腿于水中,却一直没有机会。回程之时,那条大鱼和巡检司那帮多管闲事的衙差坏了大事,这也算冥冥中的天意安排吧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伍姓孩子起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伍姓孩子起名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[免责声明]本文来源于网络,不代表本站立场,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联系邮箱:83115484@qq.com,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jindrichuv-hradec.com/post/63690.html